中国政府性融资担保迎新规

中国财政部等六部门近日公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负责人(下称负责人)10日表示,办法分为六章,共三十三条,基本涵盖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的方方面面。

负责人表示,办法强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失灵,积极为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融资增信;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了系列要求,给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规经营定好“方向标”,引导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就业创业;从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多个方面,给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油打气”;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罚力度,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风险防控筑牢“防火墙”。

办法提出,政府性融资担保,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能为政府债券发行担保,不能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增信,不能向非融资担保机构投资,引导个别偏离主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本源。

政府性融资担保具有“增信、分险、中介”功能,是破解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手段。负责人介绍,2024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1.41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7.7%,累计合作业务规模超5.5万亿元,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支持的经营主体综合融资成本降至5%以下。据测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每担保贷款1亿元,可服务企业稳定就业约900人,自开业以来已累计服务就业人数超过47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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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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