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天下!防止违规发展 实现项目“优生”

——应急管理部解读《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


(资料图)

近日,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便于理解掌握《指南》内容,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了解读。

该负责人表示,为强化源头准入和本质安全设计,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安全审查、安全设施建设、试生产、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水平,防止无序违规发展,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优生”,实现在安全发展中承接转移、在产业转移中实现升级,四部门联合制定了《指南》。

项目把关不严 事故案例屡见不鲜

“项目审批是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的重要程序,是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的关键环节。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因行政审批把关不严,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屡见不鲜。”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说。

他指出,随着我国进入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部分化工产业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一些承接地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承接高风险转移项目,违规审批、降低门槛、准入把关不严等现象严重,由此产生的问题开始集中暴露,事故多发,已成为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突出风险。

构建长效机制 突出全过程风险防控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的出台旨在规范和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把关不严引发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他介绍,《指南》出台主要考虑3个方面:一是突出项目准入要求。针对一些地区只顾发展不顾安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不设门槛的问题,从产业规划、国家政策、地方要求、项目投资、工艺技术、反应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程度等方面提出项目准入条件要求,指导地方解决“怎么选择项目、什么项目能落地”的问题。

二是突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各自为政、信息孤岛,化工园区参与度不够等问题,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借鉴地方有关经验做法,提出对拟建项目在立项过程中进行决策咨询服务,包括园区预审、市级审核、省级专家评审等环节,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指导地方解决“谁来审”的问题,构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是突出全过程风险防控。安全生产是系统工程,在建设项目任一审批环节把关不严都有可能埋下隐患。针对建设项目审查流程不明晰、审查要点不突出、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依据有关中央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提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安全审查、安全设施建设、试生产、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主要风险、审查要求和防控要点,指导地方解决“怎么审、审什么”的问题。

研判各环节要点 实现分级分类防控

据介绍,《指南》共有十章,列明了项目分级分类审查要求、审批环节和主要原则。

在安全条件审查环节,《指南》研判了新建及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阶段的主要风险,规定了安全条件审查环节的审查流程,明确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安全评价报告、项目建设内容规模、项目选址、危险有害因素和“两重点一重大”辨识及重大危险源分级、主要工艺技术和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性分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个人及社会风险、平面布局、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公用及辅助工程、安全措施建议等11项审查要点。

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环节,《指南》研判了选择设计单位、前期安全审查意见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设计与详细工程设计脱节、设计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缺乏设计变更控制等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环节的主要风险,规定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环节的审查流程,明确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单位设计资质、“两重点一重大”大型建设项目设计资质和专篇、安全评价报告、HAZOP分析、法规标准符合性、危险有害因素和“两重点一重大”辨识和分级、安全可靠性分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及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平面布局及装置设备布置、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多米诺效应安全防范措施、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配置、公用及辅助工程、可燃及有毒物料泄漏检测、建构筑物抗震防爆、火炬和安全泄放系统、应急系统和设施配置符合性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等20项审查要点。

在试生产环节,《指南》研判了人员、管理、作业、物资准备与应急响应等试生产环节的主要风险,规定了试生产审查流程,明确了试生产准备、投料试车方案、对策措施落实、试生产应急预案、周边环境与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相互影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和接入落实、人力资源配置、五方会签意见、试生产起止日期等9项审查要点。

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环节,《指南》研判了项目合规性、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环节的安全风险。规定了审查的主要流程,明确了安全验收评价单位、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验收专家和有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申办、现场勘验、验收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阶段审查一致、仪表联锁测试汇总说明等8项审查要点。

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认真落实《指南》要求,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扎实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关键词: 建设项目 危险化学品 安全设施 应急管理 竣工验收

来源:中国化工报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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