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规划资源政策“大礼包”保障“制造业立市”
《指导意见》系统构建广州“工业集聚区—工业产业区块—工业用地”三级产业空间布局体系,按照“总量要增、质量要高、存量要挖、浓度要纯”原则提出多项创新举措,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工业集聚区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划设“工业集聚区”,单个集聚区用地规模约15至20平方公里。要求集聚区内工业产业区块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工业产业区块总规模的70%,引导工业集中“优布局”;每个集聚区设定3至5个主导产业,落地一批关键产业项目。谋划18个“科创集聚区”,实行筑巢引凤吸引科创龙头企业。
《指导意见》还提出将单个工业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面积占比,由现行55%提升至65%。要求各区纳入工业产业区块的规划工业用地面积占辖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80%,进一步夯实“制造业立市”空间“基本盘”。
《指导意见》还为企业提供多元拿地方式,允许企业结合自身产业类型、产业周期、资金情况等,自主选择50年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多种方式获得工业用地;允许企业先租后让、长期租赁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办理不动产权证,满足企业确权、融资等实际需求。此外,要求拟供应宗地本身是“净地”,地块周边也要具备通平条件,确保企业“拿地即开工”。
土地价格是企业的核心关切,《指导意见》提出工业用地取得成本可按园区或片区储备土地取得成本进行统筹核算,通过成本分摊降低工业用地地价。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工业项目,支持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允许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降低企业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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