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废“一证式”管理强调“全周期”4今日关注


【资料图】

为健全工业固废排污管理体系,简化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程序,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以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的落实将实现多环境要素“一证式”管理,进一步替代现有的部分工业固废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规范,实现工业固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据了解,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自2016年启动制度改革以来,已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此次《技术规范》的出台将推动排污许可制度的改革,加快实现固定污染源污染物综合许可,推动排污许可证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多环境要素“一证式”管理的需要。《技术规范》不仅统一规范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的技术要求,还将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制度进行监管的要求。

另一方面,与之前发布的排污技术规范相比,此次发布的《技术规范》将替代《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等45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工业固体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但不替代其中对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土壤、地下水的环境管理要求。据统计,生态环境部发布了75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其中45项中已含有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内容,但不同技术规范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仍然存在不统一、不规范、不具体等问题。《技术规范》的发布,不仅规范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技术内容,还有机衔接了现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提出统一的污染防控技术、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等要求,提升了工业固体废物依证监管执法效能。

《技术规范》分别从工业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储存与利用、管理台账、许可证执行报告等多个方面对排污许可的申请与审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技术规范》要求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去向等环节载入排污许可证,并明确排污单位和固废设施的环境管理要求。

《技术规范》还要求载明工业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细化污染防控技术要求,包括排污单位产生的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环节,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位置、能力等;具体的污染防控技术要求有:采取“三防”(防风、防雨、防晒)措施;避免污染物渗漏引发的环境污染;设立清晰、完整的标志牌;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等。

此外,《技术规范》强调,各排污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业固体废物相关环境管理要求,要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要求,要做到明确排污单位和固废设施的环境管理要求,通过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可追溯、可查询工业固体废物的合规情况,实现对排污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全过程管控。

关键词: 固体废物 技术规范 排污许可证 环境管理 排污单位

来源:中国化工报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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