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简讯:当好各自岗位的第一责任人
【资料图】
作为一个大型化工企业集团的“一把手”,同时也是一个从事了近40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化工“老兵”,对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与担当,我想谈谈自己的感受。
一是各个专业和各个层级都应有第一责任人。
《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我认为,各个专业也需明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法》中有这样一句话——“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我们在实际管理中将安全生产划分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消防等几大专业,在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上明确每个专业的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做到每个专业都有第一责任人,通过这种形式把安全责任的落实做到横向到边,不留边缘地带。在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中,还需要明确每个层级的第一责任人。除去公司管理层外,化工企业内部还会有不同的管理层级,如事业部、独立公司、生产分厂直至化工班组等。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层层有人负责,层层有人尽责。我们常说的属地管理就是这个意思,即需要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把安全责任的落实做到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在杜邦安全管理理念中有一个“RACI”概念,即通过责任矩阵,明确每一项职能/活动/决策的当责/批准者“A”、负责者“R”、事先咨询者“C”、事后告知者“I”。我们公司安全生产的实践中,就借鉴了这种管理理念,对于每一项作业、操作等明确第一责任人。以一项动火作业为例,在明确作业负责人为该项作业的第一责任人的前提下,我们在每一项风险辨识、安全措施确认落实中又把上面所说的专业安全管理责任融入其中,分专业辨识风险并落实安全措施,分别履行在这项动火作业中各个专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我们通过这种方式,把作业、操作的各级各类第一责任人明确下来,把安全生产管理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每一项具体的任务和步骤中。
二是各级各类第一责任人既要履职尽责,又要“会担当”。
各级各类第一责任人明确后,又该如何履职呢?首先,尽责是本分,是每一个从业者应尽的义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主要有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遵章守纪、接受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提升能力、发现隐患报告等。这些是最基本的要求和规定。实际工作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远不止这些,与自己所在岗位、所负责进行的工作或作业有关的都是应尽的职责,要做到 “我的地盘我负责”“我负责的都安全”才行。
其次,第一责任人要“会担当”。对于不同类别的人员,“会担当”的含义及要求有所不同。作为一名工艺生产操作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做到“五懂五会五能”是最基本的担当。更进一步讲,操作人员在自己所负责的巡检、操作和作业中,不仅要有能够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的能力,还要能够判断隐患或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能够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消除隐患,防止问题和隐患扩大,更应该能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妥善安全处置、自救互救。此外,学原理、学流程、学规程、学应急等,都是提升担当能力、使自己“会担当”的必要手段。作为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在自己所负责的装置、区域、专业上面,就不能仅仅像操作人员那样做到及时发现并排除显性的隐患,更要能够通过分析微小变化或波动,发现或预判隐形的隐患,还要能够教育培训所负责的岗位职工快速成长、独立操作作业、提升隐患和问题发现水平,筹划安排所辖岗位区域的检维修计划、开车计划、停车交出计划等。学标准、查原图、看设计、对台账等,都是提升担当能力、使自己“会担当”的必要手段。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无论是不是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对于他们,就不仅仅要求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了,而是要在管理方面提升自己的能力。具体来讲,就需要在用人、明责、理制、培训、检查、考核、执行、决策等方面下功夫学习提升。要在具体工作的安排上用对人,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梳理规范单位的内部制度,做实单位内部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做好内部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考核兑现等工作。对于上级明确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落实执行,该自己决策的要敢于决策、科学决策。
总之,化工企业各个层级各类第一责任人都应根据岗位和具体工作的要求,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增强责任心、使命感,切实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履职尽责会担当,当好各自岗位的第一责任人。只有这样,化工企业的安全才能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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