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正式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


(相关资料图)

近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榆林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和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

《通知》明确,在全市范围内的商品房等不动产转让中,卖方可以依法将其处于抵押贷款状态的不动产直接转让,买卖双方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直接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并与贷款金融机构签署不动产“带押过户”等相关合同、协议后,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事项,实现“带押过户”。

《通知》借鉴了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创新推出组合模式、分段模式、变更模式、转移模式、预告模式等五种不动产“带押过户”办理模式供买卖双方及贷款金融机构选择,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带押过户,有力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

通过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防范交易风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不动产抵押贷款登记一体化服务水平,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榆林日报

关键词:

来源:腾讯网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