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安全主张 “第一责任人”须做好三件事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是谁?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里作出了明确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这体现在石油和化工企业,通常就是企业“一把手”。笔者认为,企业“一把手”如果抓住了文化引领、责任落实、员工培训三件大事,就抓住了企业安全生产的“牛鼻子”,会起到纲举目张、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一,高扬建设安全文化大旗。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的引领作用毋庸置疑,但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不少企业对安全文化建设不够重视,存在“浅表化”现象。安全文化是“一把手工程”,不重视安全文化建设的企业,问题往往出在“一把手”身上,从而导致企业安全理念不清晰,领导示范作用不到位,员工的安全行为不规范。比如,有的企业虽在强调安全文化建设,却不清楚安全文化有哪些关键要素;有的员工天天在生产一线却说不出“安全禁令”和“保命条款”。一个企业如果难以形成共同遵循的安全理念和普遍一致的行为规范,再多的安全制度和要求,也难真正落到实处。因此,企业“一把手”要高扬建设安全文化的旗帜,正确引领安全生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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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在规定第一责任人的七项职责中,首先就要求“一把手”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但实际情况是,一些企业“一把手”对所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形式大于内容,既没有量化指标,也没能严格考核。众多危化品企业的安全实践一再证明,没有量化的责任制难以落实,没有考核的制度形同虚设,没有管用的责任制再“硬”的措施也难落到实处。

第三,抓好一线员工培训。危化品行业大量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表明,95%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出在人的身上,多是由于一些一线员工素质不达标、能力不到位、行为不规范导致。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和压力主要在一线。但现实却是,一些企业无论会议还是文件,无论制度还是措施,无论体系还是要素,多在各级管理层面进行“循环”和“空转”,压力无法传递和落到基层一线员工头上。部分企业一线员工年龄偏大、能力偏低、自律偏差的问题还十分突出。有鉴于此,《安全生产法》在第一责任人的七项职责中,明确规定“一把手”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但“一把手”如何组织本企业的员工教育培训,如何真正提高员工的“懂、会、能”知识和能力,如何让一线员工从源头把住安全关口,是企业安全生产能否持续稳定的关键,也是考验“一把手”当得好与不好的标准之一。

关键词: 安全文化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到实处

来源:中国化工报
编辑:GY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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