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官员强奸妇女? 撤职处分、留党察看
近日,网络流传“天柱县林业局一官员强奸妇女”的相关信息。贵州天柱县委宣传部24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金色天柱”发布通报称,发现该信息后,天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就该事件进行核实,经公安机关查明,王某某对罗美(化名)实施强奸犯罪事实不成立。因王某某系公职人员,天柱县纪委县监委依纪依法对王某某作出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通报称:2020年10月12日9时许,天柱县公安局接到“罗美”(因涉及个人隐私,使用其网络化名)报警,自称其在家中被王某某强奸。接到报警后,天柱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开展侦查工作。经调查发现,罗美与王某某自2019年相识后关系密切。2020年10月12日7时许,经罗美允许,王某某进入其家中,二人发生性行为。通过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法医检验、物证鉴定等工作,查明王某某对罗美实施强奸犯罪事实不成立。2020年10月20日,天柱县公安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经县、州两级公安机关复议、复核,依法维持原决定。
因王某某系公职人员,其行为涉嫌违纪,天柱县公安局将其违纪线索移交天柱县纪委县监委。天柱县纪委县监委依纪依法对王某某作出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通报提示:根据法律规定,经复议、复核后公安机关仍维持不予立案决定的,控告人可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对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结果有疑义的,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如传播不实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财经排行榜
-
2021-04-25 08:39
-
2021-01-29 11:05
-
2021-01-29 11:21
-
2020-07-17 11:48
-
2020-02-03 08:35
财经热门推荐
-
2021-04-25 08:39
-
2021-01-29 11:05
-
2021-01-29 11:21
-
2020-07-17 11:48
-
2020-02-03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