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流域、珠江流域等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
钱塘江流域、珠江流域等自3月1日起,进入2021年禁渔期,时间为期4个月。
日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钱塘江流域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3月1日0时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钱塘江流域将继续实行禁渔制度。禁渔期内,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禁渔区域禁止其他所有作业方式。
2021年是浙江省实行钱塘江禁渔的第三年,禁渔区域与2020年保持一致,包括嘉绍大桥以上的钱塘江干流(含南北支源头)以及分水江、浦阳江、渌渚江、葛溪、壶源溪、大源溪、金华江、东阳江、武义江、曹娥江等重要支流。
禁渔期间,浙江省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障禁渔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广东省2021年珠江流域禁渔启动仪式3月1日在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渔政码头举行。
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珠江流域禁渔期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禁渔范围包括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以下至广东省珠江口(上川岛-北尖岛联线以北)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
“禁渔对我们渔民来说,是一件好事。禁渔期结束后,在江河里捕捞的鱼多了。”佛山南海九江河清社区渔民何伯今年69岁,祖辈都是渔民。禁渔期间,何伯每个月有1000多元人民币的渔民补贴。
启动仪式结束后,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省公安、渔政、海事等涉水执法部门的执法船艇组成编队,沿珠江开展巡航执法,开展广东省2021年珠江流域禁渔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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